题学习活动。
调解是一种社会治理方式,是一种化解纠纷的手段,是最便捷有效、成本最低、最易获得的解决问题的途径。调解能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诉求、理由、困难、疑惑,一次不成可以两次甚至多次,双方经过平等充分的沟通,进而化干戈为玉帛,解决当事人的烦心事。
我叫付茂生,2019年被聘为铜城办事处人民调解员,专职于矛盾纠纷调解和普法工作。在实践过程中,我总结归纳出六字工作法:即快(快到现场)、稳(稳控情绪)、实(了解实情)、准(找准症结)、调(耐心调解)、公(公平处置)。近些年,我先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起。这其中,最让我印象深刻的,是铜城街道某村一起僵持了10多年的矛盾纠纷。
甲乙两家是世代相傍的邻居,以往祖辈相处关系融洽,互相帮衬,只是由于10多年前,甲某翻建旧房屋时抬高地基引起了矛盾。其原委是:甲某抬高,乙某不同意,多次找甲某不让其抬高,可甲某横竖不听,仍按自己的想法办,结果造成乙某家每到夏季雨天有水流不出。于是乙某便找甲某“理论”,但房屋翻建已成事实,哪能改变?虽然多次“理论”,却无济于事。乙某窝了一肚子气和火,如此一来二去,双方便结下梁子,争吵不断。再就是,该村村委对村东土地承包进行抓阄排号时,当事人双方的地又是紧挨着。乙某在两家地界上栽树,这又成为两家矛盾的导火索。甲某认为乙某栽的树长大后遮荫,将会影响自己地庄稼的收成,多次要乙某将树去掉。但乙某却不以为然,不为所动,认为甲某抬高地基建房致使自家院子夏季下雨时排水不畅,影响了自己家的正常生活。当时自己不让甲某加高,甲某却当耳旁风,现在自己栽树,自己当家,岂能听你的。因此,双方就这样“杠”上了,经常唇枪舌剑,互不相让,直至情绪激动,发生肢体冲突,被群众劝解才结束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乙某地头上的树成材卖了,但却没有刨除树疙瘩,在上面又长出了小树。甲某一是看着心烦,二是担心长大后遮荫,于是一不做二不休,顺手将小树毁掉。由此,致使双方矛盾又加剧升级。
为了解决两家的矛盾纠纷,我在调查分析研判后,将双方当事人聚在一起,让其各抒己见。在调解过程中,我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事项:一是时刻注意观察当事人的心理状态,包括表情、动作、讲话姿势等,根据发展变化把握调解方向;二是讲理又讲法,热心耐心,公平公正,既不违背当事人意愿屈意调解,强行调解,又坚持以案释法,入情入理,循循善诱。三是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将心比心。如此这般,经过苦口婆心、不厌其烦的教育劝导,终于使这起僵持了10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。既解了“法结”,又解了“心结”,双方当事人脸上均露出满意的笑容,喜笑颜开。
民生无小事,枝叶总关情。我们关注的不只是类似甲乙两家简单或复杂矛盾纠纷的化解,而是通过诸多矛盾双方问题的解决,做到矛盾不上交,纠纷不“发酵”,最终实现辖区的和谐稳定。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",我既然有幸踏上了这条光辉之路,那么风雨兼程便是我永恒的选择,我愿意在这个调解之路奉献我的微薄之力!
供稿︱刘菲 付茂生
原标题:《调解故事 | 用老百姓的“法”平老百姓的“事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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